在此尤其整理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全面推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出来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注册入学招收方案一览,理解近期青浦区幼升小(青浦区小升初)招收动态: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维护条例》、《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出来人员居住于注册办法〉的通报》(沪府放〔2014〕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入学工作的实行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在我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用义务教育,兹制订2014年青浦区人户分离出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转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于的明确细则。二、基本原则按照市教委明确提出的 户籍与居住地完全一致优先 的原则,坚决统筹安排、比较以备、公办居多。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产于实际,科学规划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出来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比较就近入学。三、全面推行内容本区人户分离出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转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于。
四、招收实施细则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符(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迁出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界的学区归口入学。2.当居住地注册甄选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多达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办理入学注册。(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2)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迁出的;(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迁出的;(4)其他情况。
以上4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于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不予统筹安排。五、涉及申请本区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出来的适龄儿童,如自由选择在居住地注册入学的,需到教育局填上《2014年青浦区幼儿园毕业生户籍审查表格》。
在入学时需装载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或居住地注册回执、离园证、预防接种卡、入学告诉书等,到教育局登录地点办理甄选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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